呈交程序
第一步
業主或其代理人 委任訂明註冊承建商 (第 II 級別 - A、E 類型)
第二步
承建商 呈交MW03 - 工程展開通知書、文件及照片須在工程展開7天前呈交
第三步
承建商 呈交MW04- 完工證明書、文件及照片須在工程完工後14天內呈交
簷篷法例
工程範圍 | 工程涉及建築物外牆的開口的可收合遮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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該工程涉及改動任何其他結構構件 | 否 |
該開口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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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於任何懸臂式平板 | 否 |
高於該開口所在樓層的天花板 | 否 |
該簷篷的最高點與屋頂或地面的距離 | 不超過5.5米 |
伸出該外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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該遮篷的闊度 | 最多比該開口的左右兩邊各超出500毫米 |